全市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和《广东省残联关于做好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通知》(粤残联函﹝2023﹞12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开展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已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深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时间为3月1日至10月31日,业务办结时限为22个工作日。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还未申报的,请尽快在申报时限内办理年审申报,逾期未办理年审的用人单位视为上年度未安置残疾人就业。 如符合条件申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的用人单位(具体条件详见《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粤残联〔2018〕63号)),需在每年的6月1日-9月30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选择“用人单位所属区→在线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业务网报系统→缓减免预约”,按照申请要求填报有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均视为无办理需求,应按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办事指南及办理地址 办事指南: http://jyzx.gddpf.org.cn/jyns/bszn/content/post_1012994.html 网报系统(用人单位端): 开放时间为3月1日至10月31日。 https://nskstb.gddpf.org.cn:8443/wbxt/index.html#/login 四、其他 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下存在多个社保号的,职工参保人数和年审残疾人数合并计算。 五、咨询热线 82788957、83219938(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