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修订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实施意见

2022-12-31

  根据中央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残联发〔2021〕51号)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委、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共同制定《关于本市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意见》(沪残联〔2022〕50号,以下简称《50号文件》)。

  为了更好地帮助大家了解政策的主要内容,我们通过问答的形式对重点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问:机关、事业单位如何按《50号文件》要求带头招录残疾人?

  答: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残疾人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实施残疾人专项招录(聘)。

  问:请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聘)和面上社会招录(聘)有什么区别?残疾人可以参加面上社会招录(聘)考试么?

  答:残疾人专项招录(聘)提供的岗位仅限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考,设置无障碍考场,与全市面上的公务员公开考录工作同步进行。机关、事业单位专设残疾人职位、岗位招录(聘)时,公务员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给予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年龄等倾斜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也可以报名参加面上社会招录(聘)考试,区别在于残疾人专项招录(聘)仅限残疾人报考,面上社会招录(聘)考试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例如,某事业单位招聘财务岗位,如果该岗位设置为残疾人专项招聘岗位,那就只有持有残疾人证又符合岗位要求的才可以报考该岗位。

  问:机关、事业单位专项招录一般流程是什么?

  答:一是市公务员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般在每年的四季度分别在各自网站发布残疾人专项招录(聘)公告,有意向报名的考生也可以关注“上海残联”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二是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三是招录(聘)单位对考生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四是单位审核通过后由残联对考生的残疾类别、等级等身体情况进行复核,五是复核通过后考生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统一考试,六是考试成绩公布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进行面试,七是通过面试后,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八是体检通过后招录(聘)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九是考察通过后由招录(聘)单位报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及办理录(聘)用等相关手续。

  问:我是一名残疾人,我想报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专项招录的考试,请问要怎么报名?

  答:符合报考条件的残疾人可以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当年度残疾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招录的公告,了解残疾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招录(聘)的岗位信息,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报名通道进行网上岗位报名。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请在报名时仔细阅读“笔试考务问答”“政策问答”“承诺书”等相关资料,确保准确了解各项信息后再报名。

  问:我是一名肢体残疾人,报名了事业单位专项招录岗位,在参加笔试、面试时,《50号文件》有没有关于提供合理便利的规定?

  答:残疾人参加招录(聘)、职业资格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确需安排无障碍考场,提供特殊辅助工具,采用大字试卷、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由专门工作人员予以协助等合理便利的,经残疾人本人申请,由考试主管或组织部门单位会同残联审核确认,本市各级残联应当协助考试主管或组织部门单位在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方面给予技术和人员支持。

  问:我是一名肢体残疾人,我可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的专项招录考试么?

  答:《50号文件》明确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职位、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残疾人。对应《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对于肢体残疾人而言,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或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的肢体残疾人可以报考。

  问:我是一名听力残疾人,已经在事业单位工作,请问《50号文件》有没有对用人单位提出残疾人职业生涯发展培养方面的要求?

  答:录用残疾人的单位部门应将招录(聘)的残疾人纳入本单位部门干部培训计划及项目,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相应的课程、师资资源支持,同时对培训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有企业应为招聘的残疾人员工提供必要的岗位、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以更好的适应岗位需要。

  问:作为机关、事业单位,《50号文件》提出了什么具体的规划目标?

  答:《50号文件》提出“到2025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市级、区级编制50人(含)以上的党政机关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市、区两级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干部队伍中残疾人的比例应达到15%以上”的目标要求。

  问:国有企业如何按《50号文件》要求带头招录残疾人?

  答: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根据行业特点,在有适合岗位的情况下,选择符合残疾人就业、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工种和岗位,在招聘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根据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定向招聘符合要求的残疾人。

  问:我是一名国有企业的HR,想知道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有什么优惠政策么?

  答:对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国有企业,符合国家和本市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条件的,税务部门应按规定给予享受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