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将政协委员对残疾人的关爱落到实处

2022-05-16

  中国残联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全国政协相关要求,不断总结提案办理经验、完善提案办理制度、加强提案办理沟通、深化提案办理成效,将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努力推动提案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十三届全国政协以来,中国残联共办理提案132件,根据提案建议推动出台政策措施40余项,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残疾人就业状况大为改善、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明显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稳步推进。

  一、完善落实提案办理工作机制

  中国残联高度重视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每年全国两会结束后,都举办两会精神传达学习会,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就做好当年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听取委员建议提出要求;党组书记、理事长周长奎就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指示作出部署。收到全国政协交办提案后,分管提案工作的会领导主持召开会内提案交办会,明确办理注意事项,协调各办理部门意见形成办理方案。

  在提案办理过程中,中国残联切实执行办理工作责任制,主要会领导、分管会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维权部作为综合协调部门,以办理台账为基础,不断完善提案分办制度、催办制度、办理结果公开制度、与委员联络沟通制度、提案追踪落实制度,优化办理机制、加强督办力度。各办理部门各尽其责、通力合作,认真研究委员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残疾人需求实际,充分交流凝聚共识,推动办理工作取得成效。提案办理结束后,主要会领导和分管会领导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对持续加强提案办理落实工作提出要求。

  二、重点提案重点办理

  中国残联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每年在交办提案中遴选出反映残疾人普遍需求和残疾人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作为会内重点提案,由相关会领导牵头办理、持续推动。通过做好重点提案办理落实工作,切实为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难题,推进残疾人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自2019年起,中国残联每年都在交办提案中接收到委员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大学建设、培养康复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议,反映了我国康复事业人才基础薄弱的现状和残疾人迫切需要高质量康复服务的呼声。一所高水平大学的建设绝非一日之功,为了推动康复大学早日建成,中国残联将有关提案列为会内重点提案,张海迪主席、周长奎书记亲自督办、持续关注,3年来与山东省有关领导同志多次会谈,研究解决康复大学建设关键问题,明确康复大学办学方案;成立康复大学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分任领导小组组长和执行组长,坚持定期听取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张海迪主席于2019年11月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作《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建好康复大学》的发言,推动将康复大学建设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于2021年6月邀请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同赴山东青岛实地考察康复大学建设,研究学校长远发展工作。在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康复大学(筹)于2019年6月正式揭牌,自2020年起与山东大学等开展联合招生,目前已完成42名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这所高起点、高水平、国际化的大学,将极大推动我国康复事业的发展,满足康复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

  三、重大建议持续推进

  中国残联每年接到全国政协交办提案后,都会对提案涉及议题进行梳理,与往年提案数据进行对比,整理出委员当年关注热点和委员多年关注重点,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分类办理方案,持续推进办理工作。

  十三届全国政协以来的4年,是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4年,也是面临国内国外各种风险挑战的4年。提案统计数据显示,委员关注贫困残疾人脱贫、保障残疾人就业的提案自2018年起逐年增加,近两年已经成为数量最多的提案,反映了残疾人脱贫攻坚、就业创业亟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给予更有力的政策支持。中国残联对有关提案进一步总结细分,针对提案所涉及的加强农村残疾人产业扶贫、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制度、建设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推动党政机关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等具体建议,结合残疾人脱贫就业工作实际,制定分阶段办理工作方案,逐步推进问题解决。

  2018年以来,中国残联积极配合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四五”规划工作进程,稳步推进残疾人精准扶贫、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出台: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制定出台《助盲就业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视力残疾人专业技术培训;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强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就业的支持作用;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在“职业指导员”职业下增设“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新工种、启动残疾人就业辅导员职业技能标准制定,促进残疾人就业辅导员职业发展;联合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等部门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这些政策举措,切实帮助了贫困地区残疾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了新形势下残疾人就业创业权益。

  四、高度重视与委员联络沟通

  中国残联认真落实全国政协要求,在办理工作中注意全程做好委员沟通联络工作,通过邀请委员参与实地考察、座谈协商、专题调研等方式,对提案进行深入研讨,交流观点凝聚共识,不断加强和改进办理工作。

  2018年以来,智力、精神残疾人(特别是孤独症群体)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连续4年成为委员关注的热点,每年都有委员围绕这两个群体的康复、就业、教育、社保等需求提出多件提案,致公党中央、农工党中央都提出过党派提案。2018年6月,中国残联邀请全国政协、农工党中央、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同志和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北京市残联有关同志,共赴北京康纳洲孤独症家庭支援中心开展调研并座谈。参与调研的同志参观了康纳洲中心多个部门工作、看望了在训儿童、听取了机构服务情况介绍。座谈会上,有关部门交流了在孤独症人群诊断、康复、教育、就业、社保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回应了委员关切,并认真听取了委员意见建议。

  201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将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纳入康复救助范围,提供手术、辅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救助。该意见印发以来,在中国残联的积极指导和持续推动下,全国31个省(区、市)全面建立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内蒙古、黑龙江等25个省(区、市)在原有国家孤独症儿童康复项目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救助标准。此后,委员们进一步提出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提案,中国残联经过深入调研和试点,于2021年会同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探索定点机构规范管理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

  五、积极推动与办理单位协调合作

  中国残联充分发挥政协提案办理机制作用,与有关办理部门加强协调合作、广泛听取专业机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残疾人群体诉求实际,通过推动多方参与形成合力,推进提案办理落实落地。

  近年来,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全面到来,盲人、视力障碍者等群体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愈发严峻,盲文出版物数量较少、成本较高、内容陈旧无法满足读者需求等问题愈发凸显。我国自2013年签署《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以下简称《马拉喀什条约》)以来,由于多方面因素影响,条约一直未得到批准,委员对此表示持续关切。民进中央提出党派提案,多位委员提出联名提案,建议尽快批准《马拉喀什条约》,充分保障盲人、视力障碍者等群体文化权益。

  中国残联密切关注、积极参与推动条约批准相关工作,2020年围绕《马拉喀什条约》原则和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提出修改建议,实现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与《马拉喀什条约》有关条款的衔接适应,为条约批准奠定基础。与相关提案办理部门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联合中国盲文出版社、中国视障文化资讯服务中心等盲文出版专业机构,就《马拉喀什条约》在我国的落地实施问题开展研究,就保障履约的政策细则提出建议。2021年5月,中国残联邀请提出相关提案的民进中央、全国政协委员一同参加“盲人阅读权益邀访·倾听活动”,与盲人代表进行座谈,了解盲人群体文化阅读需求,共同研究推进条约批准工作和盲人文化权益保障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10月2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马拉喀什条约》的决定,进一步为阅读障碍者消除了获取作品的版权障碍,提升了我国在国际版权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广大政协委员积极履职尽责,倾听残疾人呼声、表达残疾人愿望,提出反映残疾人对美好生活迫切需求的提案,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作用显著。中国残联将不断加强和改进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提高提案办理成效,充分发挥党的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把党和国家的温暖送到残疾人身边,把政协委员对残疾人群体的关爱落到实处,持续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团结带领残疾人共建共享幸福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