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无障碍文化法治化的新高度

2024-0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下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无障碍”为独特精神标识的法律,它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和显著的文化功能。

  一、中国无障碍文化的思想内涵

  价值观是文化的灵魂。无障碍,作为一种价值取向,高度体现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尤其是体现了“平等、自由、友善、文明、和谐”这五种价值追求:第一,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这必然有助于实现社会平等与社会和谐。第二,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老年人“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建筑物以及使用其附属设施、搭乘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这必然有助于保障其依法享有的各种个人自由的实现——“自主”的本质正是“自由”。第三,无障碍环境扶老助残,帮助特殊群体,充分体现了最大的友善。第四,《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这表明,该法已经将“无障碍”认定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构成要素。换一个角度看,该法也有效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明显传承了中华文明讲仁爱、重民本、尚和合、求大同的精神特质和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譬如,该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弘扬中华民族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等传统美德……该法第五十条还高屋建瓴地规定,“国家开展无障碍环境理念的宣传教育,普及无障碍环境知识,传播无障碍环境文化,提升全社会的无障碍环境意识。”“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的公益宣传。”这表明,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已经以法律形式将无障碍纳入我国的社会主流价值体系和文化建设体系,服务于“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这一新的文化使命。

  二、中国无障碍文化的法治化

  坚定文化自信,不能只挂在口头上,而要落实到行动上。可以说,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在立法上很好地落实了习近平文化思想。《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作为一个法律产品,实质上就是无障碍文化的法治化表达和法律化表现形式,它全面反映了立法机关和全国人民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认识、理念、思想、信仰、伦理、价值观、知识、愿望和追求等文化因素。《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颁布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无障碍法治化的新高度、新进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毫无疑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也是我国无障碍文化法治化的里程碑。

  从具体内容来看,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构建了一套无障碍环境建设任务的落实机制:第一,明确、具体、全面地规定了工程项目建设者、信息提供者、服务提供者等主体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义务;第二,明确规定了国家为这些义务主体履行无障碍环境建设义务应当提供的基础性、支撑性、综合性的保障措施;第三,系统地规定了政府主导的多元化监管机制,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监督、管理,督促相关义务主体履行无障碍环境建设义务;第四,详细规定了不履行无障碍环境建设义务的违法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便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这样一套精心设计、环环相扣、严丝合缝的实施保障机制,能够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义务得到切实履行,能够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在实施中得到不断地推进和提升。

  三、中国的无障碍社会将款款走来

  综上所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2012年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升级版,是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无障碍文化法治化的新发展,其实施将对中国社会产生巨大、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追求无障碍的辉煌历史,盘古开天辟地、愚公移山、精卫填海、后羿射日、女娲补天、大禹治水等众多历史传说都在叙说着中华民族的先人战天斗地,气壮山河,英勇无畏地消除各种环境障碍的伟大民族精神。随着《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颁布实施,可以确信:一个令人憧憬的更加便利、更加自由、更加安全、更加舒适、更加美好的“无障碍社会”将向我们款款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