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回眸——特殊教育篇

2024-03-11

  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是建设教育强国题中应有之义。省残联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围绕特殊教育相关标准制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率提高、残疾学生资助、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坚持精准施策、优化顶层设计,推动我省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特殊学前教育发展有据可依

  联合省教育厅,在深入调研各地儿童康复中心康教结合、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发展等情况基础上,深化融合教育实践和探索,有序推进《浙江省特殊幼儿园设置标准》起草工作。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率持续提高

  截至2023年底,我省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率为:

  学前段义务教育段高中段

  99.04%      99.92%         94.87%

  适龄残疾人接受“十五年”教育比例达98.7%

  十五年教育送教上门比率为7.95%,有效保障持证残疾儿童少年“有学上”。

  扶残助学工作扎实开展

  为全省4.11万名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提供助学资金8326.49万元,资金发放额同比增长13.96%。

  为1828名大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2375.68万元。

  为254名残疾考生提供高考合理便利,下发2023年度残疾人大学生高考录取名单226人。

  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指导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省人民教育基金会共同开展“浙江省特教园丁奖”评选,授予刘海群等10人2023年“浙江省特教园丁奖”荣誉称号,授予戴福娟等19人2023年“浙江省特教园丁提名奖”称号。